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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拿双赢彩票到手就放心了?那不一定!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3-05-14 17:21:54点击:

  “听讲三分钟,写作一窍通”。李秘书今天与你分享一篇涉房产纠纷的起诉状。买了别人的房,付了款,拿到了房产证,这应该可以放心了,那可未必!因为你还漏掉了一个关键环节。相信你听完这节课就会明白一个道理:任何关系与情面抵不过金钱与财富。只要你关注李秘书讲写作或李秘书专业写作,你不仅会迅速提高写作知识,还能增长许多见识,人生少走弯路。李秘书把这篇起诉状提供给有房产矛盾纠纷的人员参考借鉴。

  原告人:廖**,男,现年62岁,住黑龙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解放路23号。

  事实与理由:2000年元月3日,被告与原告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购房协议,被告决定将其从单位购买的房改房(购价1.1万元)出售给原告双赢彩票,协定价款为2.5万元,并同意将房产证交由原告保管。次日,原告向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2.5万元,并取得房产证(房产证登记房屋所有权人为被告人之妻“周**”)。因当时正值农历腊月,为避“腊月不搬家”之讳,原告于农历次年2月才搬进居住至今。由于原告与被告之妻周**同是一个单位职工,且关系不错,原告出于对被告的信任双赢彩票,双赢彩票遂一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几年来,被告也未提出过任何异议。

  2006年2月,原告希望拥有自己户名的房产证,涉及到有关手续需要被告协助办理。原告多次主动找被告协商,而此时被告因近年来房价飙升很快,遂提出反悔,并以其妻和子女不同意为由,并且要求原告按现行市场房价补其差价等无理要求,拒不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原告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鉴于上述事实,特请求法院公正裁决。

  李秘书点评:原被告双方原是同单位职工,原告购买了被告的“房改房”,并拿到了房产证,但因避讳而未及时搬进去住。又因双方关系较好,出于信任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。结果时隔6年后房屋升值迅猛,被告反悔了,要求原告补齐房屋价差,双方就此产生了矛盾纠纷。唉!房产证拿到手里还不能让人省心,漏掉了任何一个环节就可能权益受损。

  各位看官,您们认为谁对谁错?李秘书最后再重复那句话:您关注我,我回报您!你要的应有尽有双赢彩票,我办的精益求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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